今天下午竟然一下子收到了社安號碼及回美証,真是太讓我訝異了.

社安卡其實是一張紙卡,上面有名字,卡號及發卡日.拿到後要在上面簽名,且要把號碼 (Social Security Number) 背起來.非必要,不要把卡帶在身上,以免遺失,遭人盜用.

而回美証 (Authorization for Parole of an Alien Into the United States,I-512L) 則給了一式二份;2009年4月13日之前有效.從今起我可以進出美國了.:D

另外,今早去MVA (監理站) 查詢在馬里蘭州考駕照的程序,工作人員先給了一份Driver and Vehicle Policies and Programs: 3-hour Alcohol and Drug Education Program,說這兒的程序是要先去所屬的郡區上這三小時課,之後才能帶著護照,社安卡,工作証,住戶証明去考筆試,因為我已經有國際駕照了,所以若當天筆試通過即可立刻路考.

這三小時的課基本上應該是要教育駕駛開車不喝酒,不克藥吧!哈哈哈,這樣基本的道理要花三個小時上課哪 (最多$35的收費). 雖然他們也有Internet Program (網上課程),但肉肉認為我還是親自去上個課吧,應該是很搞笑的娛樂.:P

拿了兩本 Maryland Driver's Handbook 及 All You Need to Know About Your Driver's License 回家,現在又已有了該具備的証件,唸一下手冊就可去考試了.雖然在台灣開車也有十年的經驗,但美國畢竟是不同的規定,州和州之間也有些微的差距,懂得交通安全的規定也是對居住地的一種尊重.想當初第一次到美國出差,初生之犢不畏虎,載了一車子的男同事在Stop sign前沒有停就轉彎,把他們嚇得要死,哈哈哈!用國際駕照我也有了不少在北美開車的經驗,但記得和姊姊去佛州開車時,因不熟路況,還是有點皮皮挫.

其實最可怕要應付的還是美國的無厘頭駕駛,常常在家附近看到車禍,天啊,那可是一條不能再大,不能再直的路啊!而且美國駕駛跟車太近的 (tail-gate) 也一堆,沒有安全距離超車的也不少.高速公路上開車比快的真是讓人看了膽戰心驚!雖然台灣不遵守交通規則的是常事,但連肉肉都說台灣的駕駛比美國駕駛有判斷力.還有就是在美國開車,遇到警車,救護車,消防車都要立刻靠邊停或躲的遠遠的,免得會吃單子.尤其是黃色的校車停靠閃燈時,務必要龜龜的停在後面等.

好了,去唸書啦... 希望早日拿到駕照!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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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olar6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