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元旦,就從媽那兒得知勞保局寄了一份國民年金繳費通知,要從一月開始每個月繳NT$674.平常不算太注意台灣新聞的我,突然被這事搞的莫名其妙,不住台灣,也要繳這鬼玩意嗎?

於是立刻和這兒的朋友 Annie 問了一下,發現大家都有一樣的困擾呢.只要是還有台灣國藉的25歲至未滿65歲的國民,如果沒有任何一種公家保險,那不論你住世界的哪一個角落,都是實施的對象.

腦子裡立刻開始吸收所有和國民年金相關的訊息,畢竟一月三十一日的繳費期限不得不注意啊.要繳還是不繳,得思考一下才能決定.

這個 Q&A 可以看一下幫助了解:http://sowf.moi.gov.tw/09/3/3d.htm

問一:國民年金之實施對象為何?

答:1.25歲至未滿65歲,未參加軍、公教、勞、農保,且未曾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
2.開辦前除勞保老年給付外,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。
3.本法施行後15年內,其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年資未達15年,且未領取其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。但勞工保險年金制度實施(98年1月1日)前請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,不受年資之限制。

問二:國民年金保險的保險事故分為幾種?
答: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事故,分為老年、身心障礙及死亡三種。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,分別給與老年年金給付、身心障礙年金給付、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。

問三:國民年金何時開辦?

答:自民國9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問四:國民年金是「強制」加保嗎?

答:國民年金法是採取柔性強制投保,不繳納保險費對被保險人沒有罰則,但依據國民年金法第16條規定,如您未繳清保險費及利息前,是不能享受國民年金的保障。

問五: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負擔之保險費為何?

答:原則上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自付60%(開辦第1年每月為674元=1,123元×60%),政府補助40%(開辦第1年每月為449元=1,123元×40%)。

問六:保險費應如何繳納?

答:
1.國民年金不設投保單位。
2.由保險人(勞保局)按雙月計算
3.於次月底前勞保局以書面通知被保險人於再次月底前,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保險人指定之方式,向保險人繳納。
例:97年10月1日開辦,勞保局於同年12月底寄單通知被保險人繳納同年10月及11月二個月份之保險費,被保險人須於98年1月底前完成(10月-11月)繳費。

問七:被保險人可否預繳保險費?

答:被保險人得預繳最長1年之保險費。

問八:被保險人如逾期未繳納保險費,是否會被處罰?

答: 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費收繳,如逾期未繳納保險費期間,不會加收滯納金,但須加收利息,其利息計算方式為自應繳納期限屆滿翌日起至完納前1日止,每逾1日, 以每年1月1日之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準按日計算利息。惟被保險人若有保費欠繳情形,將影響日後領取老年年金給付、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之相關權益。

問九:家庭主婦本身沒有收入來源,如何繳納保險費?

答: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費及利息,於配偶間,互負連帶繳納之義務,即被保險人未依規定繳納時,保險人(勞保局)將以書面限期命其配偶繳納,屆期仍未繳納者,處3,000元以上15,000元以下罰鍰,但配偶為無謀生能力者,不在此限。

問十: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後,如有欠費情形,可否補繳?

答: 逾期未繳納之保險費,可以補繳10年期間內之保險費及利息,惟如欠費逾10年以上,僅得請求補繳最近10年以內之保險費及利息,並可計保險年資,過10 年部分,即不得請求補繳,保險年資亦不得併計但因不可歸責於被保險人之事由致未繳納者,仍得請求補繳及併計保險年資。
例:國民年金開辦時老李年滿47歲,迄年滿65歲時,均未繳納保險費,時間長達18年,如要補繳保險費,其僅能補繳最近10年(55歲至65歲)之保險費及利息,前8年(47歲至55歲)之保險費不得請求補繳,年資亦不併計。

問十一:應繳納之保險費超過10年未繳,有何影響?

答:如果沒錢繳納保險費,10年內可以按郵局利息計息補繳,不影響年資計算。但超過10年,則不得請求補繳,保險年資亦無法併計。

問十二:不繳納保險費會有何影響?

答:國民年金係採柔性強制納保,即不繳納保險費者不罰,但無法享有基本保障 (3,000元或4,000元)之優惠。

問十三:老年年金給付如何發給?

答:老年年金給付係自年滿65歲當月起按月發給,發給至被保險人死亡當月為止。

問十四:被保險人如65歲前不幸死亡,可請領何種保險給付?

答:被保險人死亡,除發給5個月喪葬給付外,若其留有遺屬並符合請領條件時,其遺屬還可以請領至少每月3,000元遺屬年金,以進一步保障其家人

問十五長期居住在國外,還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嗎?http://www.bli.gov.tw/sub.asp?a=0014379

答:1.我國國民如仍在國內設有戶籍,即使長期居住國外,只要符合國民年金保險的加保規定,就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。如因人在國外繳費不方便,請以國內金融機構帳戶申請「轉帳代繳」方式繳納保險費,避免因欠費影響自身權益。

2.長期在國外而被除籍,在除籍期間不得參加國民年金保險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所以,總結:可以不繳國民年金嗎?

如果在台灣沒有登記配偶,又無法確定會不會因長期在國外而被除籍者,可以不繳,因為沒有配偶可罰款.

所以國民年金不是非繳不可,而是見人見智,看自己的狀況吧.

註:倘出境2年皆未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,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,在接獲移民署通報後,將代為辦理「遷出國外登記」(除籍)。當事人之後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,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「恢復戶籍登記」即可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olar6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2) 人氣()